武王伐纣侵略史的美化
原创 李文杰2025 那些发生过的事 2025年08月31日 09:30
在公元前1046年,西周武王伐纣,在灭商后,周王室就在思考一个问题,如何建立一套宣传体系,以便合理化自己的“翦商”战争。不过,武王在克商仅三年后就死去,继位的成王年幼,朝政由周武王的弟弟周公旦掌握。
周公旦应该是中国最早期的思想家,他承接了西周侵略史的美化工作。他将征伐战争包装为“代天罚罪”,而且创造性的提出了“天命靡常,惟德是辅”( 《尚书·蔡仲之命》 )的观念,将西周的军事征服解释为上天对“失德者”的惩罚,以及对“有德者”的授权。同时他也指出:商朝能够取代夏朝,是得到了天命。而周灭商,也是同时得到了天命。从而又将天命的君权神授与德治进行了统一。
通过这样的解释,周公及后来者,对西周翦商军事征伐及领土兼并,进行了重构叙事:通过构建天命叙事、强化德治话语、依托历史正统性及运用文学化叙事策略,将侵略性的征服行为包装为“天命所归”“正义之举”,形成了一套系统的美化逻辑:
征服是以德服人 : 崇国是商朝很重要的一个藩属国,位于周人要东向进攻商朝的必经之路。要翦商,灭崇成为了首要任务。《左传·僖公十九年》记载,文王伐崇时“军三旬而不降,退修教而复伐之,因垒而降”。这段叙事刻意强调周人“先修德教”,将军事强攻转化为“以德服人”——崇国的抵抗被归为“失德”,而周的最终征服则是“德化的胜利”。而歌颂周人先祖的《诗经·大雅·皇矣》篇,记载战争的经过是,周军以钩援器械攀越城墙,配合临冲攻城车突破防御工事,在激烈攻城后占领崇国都城。战后情况是,俘虏成群结队,队伍很从容地割取敌人左耳记功。这完全不是“以德服人”的行为。
被征服者为“乱臣贼子”: 武王死后,武王的弟弟管叔和蔡叔联合纣王之子武庚在前商朝领土起兵反周,史称三监之乱。这场战场本来来缘由是成王年幼,由周武王弟弟周公摄政。但引起了武王另两位弟弟管叔和蔡叔的猜忌,管蔡散布流言,称周公有篡权夺位嫌疑,于是起兵以“清君侧”。周公代周成王出兵东征平叛,灭五十国( 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 )。周人将这场周王室的内部斗争,描述为“平定悖逆”,称“三监”“挟殷以叛”,周公则是“保文武之业,定周家之命”( 《尚书·大诰》 )。通过将被征服者定性为“乱臣贼子”,周的领土扩张成为“维护稳定”的必要手段。
贬低被征服者: 对于不服从周的部族(如楚、徐、犬戎),周人将其斥为“蛮夷”,称其“不享天命”“不共王职”。如《国语·周语》载,周穆王伐犬戎,理由是“犬戎氏以其职来王”却“终不献贡”,将军事打击包装为“维护天命秩序”。
将被征服者斥为失德: 周人将“德”作为衡量政权合法性的核心标准,把对他国的征服描述为“纠正失德、推行善政”的道德实践,弱化其侵略本质。
征服是天命: 武王伐纣时,在《牧誓》中历数商纣“惟妇言是用”“昏弃厥肆祀”“暴虐于百姓”等罪状,宣称“今予发惟恭行天之罚”(《尚书·牧誓》)。通过将商王定性为“逆天者”,周的征服便从“侵略”转化为“执行天的意志”。
征服是复归旧统: 周的宣传,还依托“夏族正统性”,将扩张转化为“复归旧统” 。周人自称“出自夏”(《国语·周语》载“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,而自窜于戎狄之间”),通过攀附夏族的历史正统性,将对晋南、豫西等地区的征服解释为“回归夏人故地”,弱化侵略属性。这两年的俄乌之事也是如此这般解释。
文学化叙事与符号建构: 弱化暴力,强化“正义性”意象 周人通过《诗经》《周易》等文本的文学化表达,以比喻、象征等手法消解战争的残酷性,突出“仁政”“安民”的主题。即使在著名的《周易》中,也暗含了周人构建的战争合法性。《周易》中,《噬嗑》卦以“噬肤”“噬腊肉”比喻征伐,将战争描述为“去除障碍”的必要行动(如“噬乾胏,得金矢”象征攻克强敌、获取正义回报);《剥》卦以“剥床”为喻,将商的属国比作“商王之床”,周的征伐则是“剥落失德者的依托”,暴力被转化为“秩序重建”。
周朝对扩张史的美化,本质是通过意识形态建构,将“武力征服”转化为“天命、道德、正统”三重合法性的实践。 这种叙事不仅巩固了周的统治,更 塑造了后世“正统王朝”的征伐逻辑——凡“天命所归”“以德服人”者,其领土扩张皆可被视为“正义之举”。 这套话语体系深刻影响了中国古代的战争伦理,成为历代王朝合理化疆域拓展的范本。
系统提出美化侵略史理论的周公,显成为了后世的贤臣。孔子认为 “周监于二代,郁郁乎文哉!吾从周”。孔子同样受到了美化侵略史的影响,相信了周朝的文明更强于夏商二代,他愿意遵从周朝的制度。同时,他对文王,武王与周公都非常尊敬。孔子盛赞 “周之德,其可谓至德也已矣”( 《论语・泰伯》 ) ,高度赞扬周人的品德,认为他们达到了至高的道德境界。
然而实际上,所谓正义的伐商之战,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的,和实际的可能差别甚大。
根据相关史料,伐纣后的商朝遗民真实待遇,其实是一部种族灭绝史:
在伐纣及三监之乱后,创造了德治的周公,对参与三监之乱的商遗民(称 “殷顽民”),周公将他们强行迁徙至成周(洛邑),编入周王室的 “庸役” 体系,从事筑城、农耕等劳动,同时由周人贵族直接管理(《逸周书・作雒解》载 “迁殷顽民于洛邑,密迩王室,以临之”)。这些 “顽民” 被置于周的军事威慑下,逐渐丧失反抗能力。
同时,分 “殷民六族”(条氏、徐氏等)给鲁公伯禽,“使帅其宗氏,辑其分族,将其类丑”(《左传・定公四年》)—— 商遗民的氏族首领需服从鲁君,其族人需参与周的军事、农耕,逐渐融入鲁的社会;
分 “殷民七族”(陶氏、施氏等,多为工匠)给卫康叔,这些商民的手工业技能(如制陶、铸铜)被周人吸收,成为卫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;
分 “怀姓九宗”(商的附属狄族)给晋侯叔虞(今山西翼城),强化周对晋南(原商的西部属区)的统治。
就是在以上种种武力与压迫下,将商人强制分割与迁移给西周贵族封地,商人成功成为了周人的一部分。
但这部分,并非德治的感化,而是一个国家被征服后的血泪。